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金昌市纪委谈话区(原市委办公楼)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昌市纪委谈话区(原市委办公楼)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市纪委谈话区(原市委办公楼)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昌市纪委谈话区(原市委办公楼)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二个包
2.2.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一包) 办公楼维修改造及装饰装修 | 损坏散热器的更换、管道清洗;安装隔热断桥铝合金窗(平开窗、隐形纱窗);门房防水,信访室安装防盗门,新增开关(32A)68个;一楼卫生间改造,拆除砖砌体门洞,拆除地板,拆除墙面镶贴面层,补砌砖墙,内墙面抹灰,地面防水,墙面软包;一层办公室改造拆除块料面层,铺设实木地板,内墙面抹灰,墙面软包,木门扇软包,安装不锈钢柱钢化玻璃隔断等。 | 项 | 1 |
(二包) 设备购置 | 安装电子刷卡智能门,安装防盗栅栏,配电照明系统,照明配电箱,网络监控系统,局域网交换机安装,接入层交换机,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门禁电磁锁,入侵报警设备安装,报警器,高清询问机,高保真拾音器,电视监控设备安装,半球网络摄像机,柜式空调,专用审讯桌,审讯椅,安检门等。 | 项 | 1 |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3.建设地点/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一包总工期:45日历天
二包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最长交付期为45个日历天。
2.5.预算金额:一包63万元(大写:陆拾叁万元整);二包51万元(大写:伍拾壹万元整);
2.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3.1.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备查);
3.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备查);
3.1.3提供 2017 年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备查);
3.1.4提供 2017 年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备查);
3.1.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3.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公开招标时提供)。
3.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仅限被授权人参加公开招标时提供)。
3.6一包:①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建造师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以上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④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并签字确认。
3.7二包: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并签字确认。
3.8检察机关出具的公开招标供应商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4.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7供应商需自行对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了解,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标准,如符合,须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投标单位于2018年7月27日8:30分至2018年8月2日18:00分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cggzy.gov.cn)在线报名,投标单位点击进入“投标人登录”进入“进入新系统”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金昌市”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未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5.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注册获取登录权限后方可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关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增加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进入“办事指南”进入“投标人”页面并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并详细阅读操作说明。(网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cggzy.gov.cn)
5.3招标文件在线免费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09时 00分,(当日08:30 起开始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地点为甘肃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第一评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即2018年7月27日8:30—2018年8月2日18:0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金昌市人民政府后楼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 高鈺 电 话:0935-8610833
代理机构:甘肃德创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天庆家园西坡二期住宅小区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胡海琴 电 话:18093519977
招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系人:赵金娥 联系电话:0935-8325935
监管部门:金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